民行检察的一颗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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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伟,杨超.民行检察的一颗星[J].人民检察,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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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伟 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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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纪伟),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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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姜星,这位当年被南京军区树为“先进青年标兵”的优秀军官,1990年带着部队对他的7次嘉奖令和一枚军功章跨入了共和国检察官的行列,分配到阜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凭着对事业的赤诚,他一次又一次地拂去国徽上的尘埃,捍卫法律的尊严。他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6个年头,办理了上百件民事申诉案,并主办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他参与侦破的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犯罪案件就有16起,17名徇私枉法的法官被他送上了被告席。他主办的原阜阳市法院8名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窝案被写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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