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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置费征收目标任务的通知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8]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关 键 词:环保  费用  征收△  目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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