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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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玥昀.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1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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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玥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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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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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我国为了防止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滥用,在新颁布的《公司法》规定了有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内容。但立法的滞后以及法律条文过于简单、原则,使得债权人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也不能予以较好适用。由此不仅对法律尊严造成了损害,而且使司法实践的运用也可能产生混乱的状态。因而,我们应当吸取以往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为经验,广泛借鉴国内外有关先进的做法,不断的完善我国关于该项制度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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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 人格否认制度 债权人利益 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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