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球和国家贸易中的电子签合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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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燕.美国全球和国家贸易中的电子签合法案[J].经济与法,2001(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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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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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10月1日,美国《在全球和国家贸易中的电子签名法案》(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案》)生效。该项立法作为美国政府推动电子商务的重要举措,为电子签名和电子记录的法律地位的确定制定了重要的程序和规则。根据该法案规定,在该法案确定的标准得到遵守的前提下,即可赋于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和电子记录以法律上的确定性。法案包含以下重要内容:(1)范围;(2)应用;(3)消费者同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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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贸易 电子记录 重要举措 电子商务 全球 美国 消费者 法案 电子签名法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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