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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探析——以对第三人的责任为中心
引用本文:张冰冰.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探析——以对第三人的责任为中心[J].法制与社会,2007(8).
作者姓名:张冰冰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100088
摘    要: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对其采取何种归责原则,法律界和会计界一直存在争议,其争议的实质在于如何看待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在中国具有法规的地位,可以作为认定注册会计师过错的法定标准。基于此,对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应采取过错推定原则认定,以平衡各方利益。

关 键 词:过错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过错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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