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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机构改革的设想
引用本文:陆正明.检察机关机构改革的设想[J].政治与法律,2001(2):37-39.
作者姓名:陆正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226200
摘    要:现行检察机关机构设置基于1983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特别是检察官法的颁布实施和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机构设置的弊端和缺陷开始显现并日趋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内设机构改革列为检察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笔者为此谈点精浅看法,旨在抛砖引玉。 一、检察机关现行机构设置的弊端和缺隙 1.称谓不科学。一方面,体现在检察机关四级设置的名称欠严谨。当前行政区划上撤县建市的地区越来越多,县级市检察院和省辖市检察院均仍称某市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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