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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
引用本文:朱国良.法律基础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J].青年论坛,2008(6):145-148.
作者姓名:朱国良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基金项目: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教改课题
摘    要:专题化的典型案例教学和运用司法实践法、模拟法庭法、辅导答疑法的现场教学是《法律基础》课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核心。期末考核方式:推荐“一页开卷”考核法;平时考核方式:将实践作业作为平时考核依据。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要努力创设宽领域的实践教学模式,从保障实践教学时间、开辟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提高法律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努力培育双师型(教师和律师)法律教师等方面不断完善。

关 键 词:法律基础课  教学模式  参与式实践教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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