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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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国良.法律基础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J].青年论坛,2008(6):145-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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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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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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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教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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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专题化的典型案例教学和运用司法实践法、模拟法庭法、辅导答疑法的现场教学是《法律基础》课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核心。期末考核方式:推荐“一页开卷”考核法;平时考核方式:将实践作业作为平时考核依据。参与式实践教学模式要努力创设宽领域的实践教学模式,从保障实践教学时间、开辟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实践教学方法、提高法律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努力培育双师型(教师和律师)法律教师等方面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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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基础课 教学模式 参与式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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