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制度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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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丽君,赖早兴.追诉时效制度适用中的疑难问题[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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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丽君 赖早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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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劳动经济管理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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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刑法的修正,刑法分则中部分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现行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难以适用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修订时效计算的基准。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无罪判决的案件事实上等同于"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逃避侦查"的认定以侦查机关立案为前提,且是对人立案而不是纯粹的对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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