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著作权法立法进程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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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晓青,邵冲.我国台湾地区著作权法立法进程及启示[J].中国审判,2012(5):9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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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晓青 邵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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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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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障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益,调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文化发展,1928年5月14日,国民政府制定了《著作权法》。此后,为适应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满足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的需要,顺应国际发展的趋势,该法在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进行过修改。国民党到台湾后,该法又经1964年、1985年、1990年、1992年、1993年、1998年、2001年、2003年、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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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台湾地区 著作权归属 著作财产权 征求意见稿 著作权人 网络服务提供者 立法进程 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 文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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