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
引用本文:竹怀军,陆国东.论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J].法律适用,2004(5).
作者姓名:竹怀军  陆国东
作者单位:韶关学院法律系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竹怀军),韶关学院法律系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国东)
摘    要: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制度。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追诉权行使主体的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主动追究犯罪,而自诉案件对犯罪的追诉权在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由于追诉主体及诉讼程序的重大差异,自诉案件的自首必然有别于公诉案件,而具有自己的特征。本文拟对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