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 |
| |
引用本文: | 竹怀军,陆国东.论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J].法律适用,2004(5). |
| |
作者姓名: | 竹怀军 陆国东 |
| |
作者单位: | 韶关学院法律系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竹怀军),韶关学院法律系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陆国东) |
| |
摘 要: | 我国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制度。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追诉权行使主体的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主动追究犯罪,而自诉案件对犯罪的追诉权在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由于追诉主体及诉讼程序的重大差异,自诉案件的自首必然有别于公诉案件,而具有自己的特征。本文拟对自诉案件自首的司法认定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