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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执行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齐岩兴,张晓峰.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执行中的几个法律问题[J].公安学刊,2000(1):33-34.
作者姓名:齐岩兴  张晓峰
作者单位:浙江省公安厅治安处!副处长(齐岩兴),浙江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张晓峰)
摘    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 ,凡具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和“营业性的”三个基本特征的场所 ,即为娱乐场所 ;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适用治安许可证制度 ,公安机关应按法定的条件进行审核许可 ;对在娱乐场所进行“营利性陪侍”活动或为“营利性陪侍”活动提供方便条件的 ,应依法予以查处

关 键 词:治安行政管理  娱乐场所  法规执行  治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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