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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助残社会组织活力
作者单位:康复部
摘    要:11月20日,中国残联、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国残联、民政部首次就培育引导助残社会组织发展出台的指导性政策。《意见》首先明确助残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登记,要求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试点经验:提出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优先进驻现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探索整合利用各级残联、民政部门现有综合服务设施或服务场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

关 键 词:社会组织  组织活力  财税优惠政策  激发  中国残联  培育机制  民政部门  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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