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检察院保障律师辩护权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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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怀印,李年.驻马店市检察院保障律师辩护权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10):115-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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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怀印 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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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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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为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为了确保修订后律师法的实施以及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衔接,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专家教授的指导下,以该中心驻马店教学研究基地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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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辩护权 驻马店市 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保障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人民大学 教学研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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