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专利授权案引起的——关于“授权在先、公告在后”之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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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如曦.从一起专利授权案引起的——关于“授权在先、公告在后”之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思考[J].知识产权,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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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如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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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专利申请提出后,专利局依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专利权自颁发专利证书之日起生效”。新的专利法的这一规定,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从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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