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法学教育模式 引进法律诊所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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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静,张悦.改革法学教育模式 引进法律诊所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0(20):217-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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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静 张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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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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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对于培养实践性的法律人才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新疆推行诊所式教育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文根据新疆本地法律需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疆高校在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时应注意的一些具体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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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育 职业技能 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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