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债务是否发生了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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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同锋.此案债务是否发生了转移[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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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同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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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江西瑞金3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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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4月,某乡政府下设的农工贸公司向某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农工贸公司归还7万元,尚欠13万元分文未付。1993年10月,该农工贸公司自动歇业,该乡法定代表人曾某向某银行提出将农工贸公司尚欠的13万元借款由曾某本人及钟某(原农工贸法定代表人、该乡干部)、谢某(该乡干部)三人分担归还,其中钟某分担4.4万元,曾某和谢某各4.3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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