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7]10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11月1日天津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