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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名权及其商业化使用
引用本文:聂飞舟.路名权及其商业化使用[J].观察与思考,1999(1).
作者姓名:聂飞舟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摘    要:<正> 一、路名的概念。关于路名,目前法学界尚鲜有研究。人们对路名并未给予应有的注意。因此,有必要先对路名权作出界定。笔者认为,路名权是指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新建的或无名的道路进行命名或对已有名称的道路更名的权力。包括如下内容:(一)路名权只能由特定行政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此权行使。根据国务院1986年12月23日颁布的《地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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