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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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宏,孙世君,高永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如何参加党的组织生活?[J].党员文摘,2008(7):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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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宏 孙世君 高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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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瑞金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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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其档案保留在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和党组织关系也转移至该中心党组织的,应在该中心的相应基层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其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在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前,仍在原学校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所在党支部已撤消的,由原学校党组织将其编入其他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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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毕业生党员 组织生活 大中专 就业 学校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 人才交流中心 基层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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