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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调重弹诉讼管辖
引用本文:李乃宝,王春燕.老调重弹诉讼管辖[J].中国律师,2002(11):31-32.
作者姓名:李乃宝  王春燕
摘    要:一、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对管辖不明的案件出现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不属于同一上级法院的几个下级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时,有的上级法院便随意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指定移送其他法院审判。其中,不属于自己直接监督的下级法院不承认其指定,致使管辖争议得不到解决。因此,当不属同一上级法院的…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审判管辖  诉讼管辖  案件移送  判刑  指定管辖  刑事诉讼法  规定  中国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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