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千多万件到八十件——美国如何在案件分流的基础上形成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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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杭平.从三千多万件到八十件——美国如何在案件分流的基础上形成先例[J].法学,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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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杭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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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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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联邦和州法院一年收案多达3000多万件,但最终由联邦最高法院移卷审理并作出先例判决的仅80件左右。美国通过州法院的分流、联邦地区法院的过滤、联邦上诉法院的筛选和联邦最高法院的裁量挑选,逐层淘汰琐碎无谓的案件,从中择取涉及新颖、疑难、普遍法律问题的具有先例价值的案件。这种制度安排对我国人少案多问题日益严峻的现实下实现司法统一,具有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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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联邦法院 州法院 案件分流 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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