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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分税制改革之宪政反思与前瞻
引用本文:许多奇.我国分税制改革之宪政反思与前瞻[J].法商研究,2011(5).
作者姓名:许多奇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CFX017)
摘    要: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提升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以及初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等制度性进步的成绩,但从宪政的视角反思尚存在明显不足:在宪政的制度层面上,分税制改革缺乏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在宪政的价值层面上,缺乏民主基础的分税制改革难以真正承担起保障和促进人权的神圣使命;在宪政的实践运行层面上,缺乏制约机制的分税制改革难以做到财政权力的理性运行。当下,深化分税制改革必须与我国已经开启的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建设结合起来,需要将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关系进行宪法确认,遵循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原则,逐步完成适度的财政分权。

关 键 词:分税制  宪政  民主型财政  财政分权  预算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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