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侵权补充责任法律制度之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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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超.论我国侵权补充责任法律制度之重构[J].福建法学,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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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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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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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安全保障和补充责任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和实践意义,解决了第三人介入侵权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但就其相互间关系的现行制度设计,是否能真正实现既能规范、促进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履行安保职责,又能较好地平衡各侵权当事人利益,同时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障的价值目标和立法目的,值得探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补充责任制度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本文从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及法律价值,补充责任理论及法律价值,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与补充侵权责任的关系,补充责任法律适用特征等方面进行探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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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法 安全保障义务 补充责任 制度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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