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盲区引发争“宝”硝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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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思宁.法律盲区引发争“宝”硝烟[J].法治与社会,2008(10):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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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思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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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天上掉下一块极具科研价值的陨石,恰巧被人捡到了,那么这块陨石算不算该人私有?如果捡到陨石的人先是把陨石献给了天文馆做研究,而后又因陨石具有经济价值,反悔想要把陨石要回去,天文馆该不该返还?这个问题真实地存在于黑龙江一个放马老汉和北京天文馆之间。而这个问题的症结,就是因为在我国,陨石的所有权无法可依,这才引发了两者之间的陨石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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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天文馆 盲区 法律 科研价值 经济价值 陨石 黑龙江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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