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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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和《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发2009]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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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 印发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费用负担 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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