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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汕府2014]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11月21日汕尾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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