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烟花遭遇车祸,燃放者须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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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建兵,李金萍.为避烟花遭遇车祸,燃放者须担责[J].北京支部生活,2013(1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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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建兵 李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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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班路上,为避让路旁店家燃放的烟花烟雾,葛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越过了马路中间线,迎面撞上对面马博驾驶的摩托车。结果造成了两车受损、葛华受伤的交通事故。因赔偿协商未果,葛华一纸诉状将马博和燃放者刘波一起告上了法庭。法庭上,马博表示愿意积极赔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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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动自行车 烟花爆竹 交通事故 摩托车 赔偿 中间线 避让 驾驶 法庭 烟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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