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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动主义路径中的政务诚信建设
摘    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首先需要理论创新的勇气,不蹈西方社会契约型信任的老路,找到能够推动信任体系改进和诚信文化型构的中间力量——政务诚信;同时需要找到使政务诚信建设和社会诚信提升的行动主义路径——政府及各类行动者作为诚信规则体系及信任社会文化的承载者、制造者和改革者,引导社会进程并改变诚信文化结构与信任规则体系及类型,完成以政务诚信建设带动社会诚信提升的目标。其中,政府作为最重要的行动者,在行动主义视角下聚集社会治理体系中各类行动者的资源,以"元治理"的定位鼓励、引导民众和社会组织在不同平台、用不同方式共同处理公共事务时,产生相互的信任与合作,建立起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市民社会与公民国家需要的良好关系,完成政府信任资源与政治文化相互的构造过程,以政务诚信建设引导、培育社会精神与文化。这就需要形塑具有公共精神的行动者,造就具有包容精神和行动能力的服务实践者。要在公共生活的健全中提升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在行动主义的合作治理体系建设中"导(道)之以德",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信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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