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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吉国际公司与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摘    要:【裁判摘要】在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订立的相关合同;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务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一

关 键 词:买卖合同纠纷案  国际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债权人保护  有限  金石  福建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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