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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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绍元
,王忠.论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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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绍元 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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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把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最近,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这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上的新突破,对于我们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正确认识与处理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对高等法学教育如何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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