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法原因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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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学军.论不法原因给付[J].河北法学,2003,21(3):3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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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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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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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法原因给付涉及民法总则、物权法和债权法等各项民法制度。基于不法原因而为给付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极为普遍,对此一情形的调整现行法主要从刑事和行政的角度进行,而民法对此类 问题却“束手旁观”。这是私法弱化而公法强化的一种非正常现象。完善对此类问题的民法调 整,建构统一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已成为民法因应社会情势变化的当务之急,通过理论的分析, 比较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以期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不法原因给付制度,以为民法典的设 计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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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法 原因 给付 |
文章编号: | 1002-3933(2003)03-0036-07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19 |
On the Illegal Pres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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