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探讨--基于两岸土地征收的比较视角 |
| |
引用本文: | 黄冠豪,唐云锋.大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探讨--基于两岸土地征收的比较视角[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6(3):87-94. |
| |
作者姓名: | 黄冠豪 唐云锋 |
| |
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杭州,310018 |
| |
基金项目: |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LY15G030019) |
| |
摘 要: | 土地征收不可避免,因涉及重大的利益调整,既需规范,也需谨慎启动。两岸虽然土地制度不同,但土地征收改革面临共性问题,在基本征收程序设置、利益衡量机制上均具有相似性。相比之下,大陆集体土地征收启动的前提条件失之于宽,政府享有事实上不受限制的征收权并缺乏制衡机制;补偿额未考虑所有权让渡,仅部分弥补使用权价值;在补偿价的形成方式上,剥夺了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集体所有权虚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共有人被架空。通过适当界定征收目的性限制,转变城镇化建设思路,克制征地行为的启动与征收规模;承认土地集体所有权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市价补偿,打破土地供给垄断;明确征收相对人与重构集体经济组织并举,构建开放性的制衡机制,有助于平衡、保障各方利益,完善征地补偿制度。
|
关 键 词: | 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征地补偿 台湾地区 市价补偿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