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接受检察长辞职能否同时决定代理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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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变动,该县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接受检察长辞职的同时,立即决定一名副榆察长代理检察长。这一人事决定权的操作程序是否合法?业内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检察长辞职,本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只有接受辞职权,并没有最终批准权,囚此,在未经上一级榆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就决定代理检察长,程序超前,不合法理。也有人认为,决定代理权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既然已经依法决定接受了现任榆察长的辞职,人大常委会依法立即决定一名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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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副检察长 代理权 职能 操作程序 人民检察院 辞职权 法定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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