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问题
引用本文:黄振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问题[J].法律适用,2008(4).
作者姓名:黄振东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一、适用范围上的新问题对比《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对用人单位的范围增加了"等组织"的规定。对于"等"字,一般有两种解释,一为语气词,二为列举的事项未穷尽。根据信春鹰主编的《劳动合同法释义》的解释,这里的"等"属于"等处"规定,也就是,除了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如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