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终获新生——左兵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代理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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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洁.死刑犯终获新生——左兵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代理纪实[J].法治研究,2006(4):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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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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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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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左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身;犯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摘自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阿中刑初字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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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故意杀人罪 死刑犯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剥夺政治权利 新生 纪实 代理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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