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短期自由刑的立法 |
| |
引用本文: | 王晨.完善短期自由刑的立法[J].法学评论,1990(1). |
| |
作者姓名: | 王晨 |
| |
摘 要: | 短期自由刑作为自由刑的一个等级序列,是随着自由刑的崛起而降生的。以理性,自由、法治和人道主义为核心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成为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大陆刑法改革的政治、哲学基础。短期自由刑作为理性、自由、法治和人道主义原则在刑罚中的体现,倍受资本主义刑法的推崇。进入十九世纪中后期,人类学和社会学在欧洲兴起,实证主义哲学观点统治了刑法改革运动。在这一时期,刑罚理论由报应刑主义向教育刑主义转化,由客观主义向主观主义发展。刑罚裁量的依据由注重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转变为重视行为人的人格状况。行刑的效果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短期自由刑教育改造罪犯的刑罚效果也首当其冲受到质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