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活动的刑法立法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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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虎.反恐怖活动的刑法立法分析[J].法学评论,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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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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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刑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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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恐怖活动将是 2 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重大威胁。国际刑法以及许多国家的国内刑法均规定了旨在惩治恐怖活动的犯罪 ,包括 :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犯罪 ,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恐怖活动有其基本特征 :目的通常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性 ;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重要人士或者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行为内容具有强烈的暴力性 ;主体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尽管我国刑法规定了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 ,不过鉴于恐怖活动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犯罪的新型犯罪 ,因此还需要在法律上对恐怖活动组织予以明确化 ,同时可以考虑设置独立的恐怖活动罪 ,将恐怖活动的罪与刑特定化。恐怖活动不是“孤立的个人”的行为 ,但是这并不排除恐怖活动分子以个人犯罪的身份受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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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恐怖活动 基本特征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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