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曾庆诉廖华房屋相邻关系案──兼谈“合同的相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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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孝鸿.析曾庆诉廖华房屋相邻关系案──兼谈“合同的相对性”[J].河北法学,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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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孝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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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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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例介绍原告:曾庆被告:廖华第三人:张良第三人:崔莉原告与汪某系房屋相邻关系。1996年10月汪某将房屋转让被告。1997年3月被告拆建房屋时与原告签订《处理房屋相邻边界有关事宜的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相邻合同》。合同第2条规定,甲方(被告)拆建房屋南立面墙毗连乙方(原告)房屋北墙不设门窗,不开洞口,不设下水道及雨蓬。第3条规定,甲方(被告)转让房屋时,必须将本合同第2条内容载人售房合同,房屋受让人必须遵守上述条款;甲方(被告)同任何第三人签订的售房合同需有乙方(原告)签字认可并持合同一份。第7条规定,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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