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司法综合实力提升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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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司玉琢.海事司法综合实力提升的标志[J].中国审判,2014(9):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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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司玉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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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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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中威轮船案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
1.失于诉讼时效
在中国,时效属于实体性法律规范。198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通则为陈氏索赔案带来了转机。因为民法通则对时效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司法解释时说,凡是在民法通则颁布前民事权利受侵害未被处理的案件,在民法通则颁布后的2年内提起诉讼都是有效的。本案的中威轮船案只要在1989年1月旧之前在中国大陆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时效就没有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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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综合实力 海事司法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中国大陆 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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