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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在行政法中的适用
引用本文:李晓晖,尹建国.论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在行政法中的适用[J].学习与实践,2010(3):86-92.
作者姓名:李晓晖  尹建国
作者单位:[1]武汉市公安局,武汉430023 [2]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摘    要:现代法治原则之下,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诚实守信,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废止行政行为,否则应赔偿或补偿相对人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在行政法领域,信赖保护原则已广泛应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指导等各个领域。为实现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法治化,必须在准确界定信赖保护原则法制地位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现行的行政程序、行政补偿、行政赔偿以及司法审查制度。

关 键 词:信赖保护  信赖利益  行政法治  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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