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制度的深化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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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彭志娟.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制度的深化和完善[J].上海公安学院学报,2012(5):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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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彭志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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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20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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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中如何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中的监督考察及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等问题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值得探讨的课题。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但传统司法体系制约、体制构建缺失、流程设置模糊,是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正,探索建立以专业力量为依托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观护体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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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事诉讼法 社会观护制度 司法转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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