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好意同乘”可减轻赔偿
摘    要:案例小故事:于某驾驶车辆出行,搭载了朋友李某。车辆行驶到一路口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于某以及李某受伤。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2万余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于某诉至法院。

关 键 词:次要责任  好意同乘  赔偿问题  住院治疗  驾驶  车辆行驶  货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