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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制度浅析
引用本文:权普庆.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制度浅析[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175-176.
作者姓名:权普庆
作者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人民检察院,天津300480
摘    要: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制度是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护被追诉人基本人权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准则。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引入该制度旨在抑制刑讯逼供、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然而该制度的确立在我国特定的司法体制体中,与国际上通行的禁止自证其罪制度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我国的禁止自证其罪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其与沉默权并不代表同一权利,它只是沉默权确立的一个必要的制度条件。

关 键 词:禁止强迫自证其罪  违法结果  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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