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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如实陈述义务
引用本文:刘昊,翟洪江.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如实陈述义务[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172-174.
作者姓名:刘昊  翟洪江
作者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300
摘    要: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在立法中引入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同时亦保留了犯罪嫌疑人的如实陈述义务,二者都与沉默权有一定的关联,但在理论上存有一定的裂隙。文章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如实陈述义务的内涵、价值等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二者同沉默权之间的关系,进而讨论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协调适用这两个制度,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关 键 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如实陈述义务  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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