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如实陈述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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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昊,翟洪江.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如实陈述义务[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172-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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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昊 翟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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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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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在立法中引入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同时亦保留了犯罪嫌疑人的如实陈述义务,二者都与沉默权有一定的关联,但在理论上存有一定的裂隙。文章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如实陈述义务的内涵、价值等进行了分析,阐述了二者同沉默权之间的关系,进而讨论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协调适用这两个制度,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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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如实陈述义务 沉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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