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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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雪松.浅析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J].江淮法治,2014(1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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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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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现行合同法对无权处分合同的规定不尽完善,亟待予以修改或做出司法解释。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作为效力待定合同的一种类型。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民事交易相比以往也发生了越来越多的变化。在这种情势下,我国《合同法》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对此条的修改已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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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订立 处分权 物权变动 无权处分人 无处分权人 无权处分行为 善意取得制度 合同效力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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