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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首席大法官制度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文羽,王英州.中美首席大法官制度比较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3).
作者姓名:文羽  王英州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基金项目: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研究训练创新活动专业性理论研究资助项目“中美首席大法官制度比较研究”
摘    要:我国与美国设立首席大法官制度,两国最高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中美选任首席大法官的个人条件存在不同.制度层面上选任方式、职务保障、监督方式、职权职责存在差异.从各个方面的比较可以得出,美国首席大法官通过终身任期、高薪制、罢免方式严格法定获得更加充分的保障.中国首席大法官从事更多行政工作而不直接参与审判,美国首席大法官主要工作为司法审判.

关 键 词:首席大法官  司法  违宪审查  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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