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警察杀人”事件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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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子非.河南周口“警察杀人”事件始末[J].农村青年,2007(7):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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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子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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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做小生意的男子,只因对一名法院书记员的姐姐说句牢骚话,竟然丢了性命。死因长时间存在争论:一边是当地警方认定的“跳楼自杀”,一边是民间盛传的“警察杀人”。
悲剧惨绝人寰,在备受社会关注的同时,惊动了中央高层。在重要批示下,当事民警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送上法庭。2007年5月,此案一审判决下达,三名被告人均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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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故意杀人罪 警察 事件 周口 河南 社会关注 一审判决 小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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