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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
摘    要: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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