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多重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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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远招.评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多重误解[J].求索,2010(1):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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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远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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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外国哲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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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存在指人们的社会存在,即人们在社会关系之中展开的现实生活过程。该过程是由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因此,物质生产活动被理解为人们的存在,物质生产方式被理解为人们的存在方式。在这样一种社会存在即能动的活动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意识要素。在国内哲学界,人们总是把马克思所说的“人们的社会存在”,误解为“社会的存在”,即把“社会”而不是“人”当作了社会存在的真正“主体”,人们还总把人们的社会存在,归结为“物质生活条件”,试图把它物质化、客观化,并取消其中所包含的意识因素。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误解,表明人们并未准确把握马克思的“存在即生活”的哲学洞见,因而未能把人们的社会存在当作一个真正的总体概念来看待。在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概念时,海德格尔对存在与存在者所作的区分具有重大方法论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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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社会存在 社会生活 物质 意识 海德格尔 存在论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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