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评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多重误解
引用本文:舒远招.评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多重误解[J].求索,2010(1):85-88.
作者姓名:舒远招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外国哲学研究所;
摘    要: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存在指人们的社会存在,即人们在社会关系之中展开的现实生活过程。该过程是由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因此,物质生产活动被理解为人们的存在,物质生产方式被理解为人们的存在方式。在这样一种社会存在即能动的活动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意识要素。在国内哲学界,人们总是把马克思所说的“人们的社会存在”,误解为“社会的存在”,即把“社会”而不是“人”当作了社会存在的真正“主体”,人们还总把人们的社会存在,归结为“物质生活条件”,试图把它物质化、客观化,并取消其中所包含的意识因素。对马克思社会存在概念的误解,表明人们并未准确把握马克思的“存在即生活”的哲学洞见,因而未能把人们的社会存在当作一个真正的总体概念来看待。在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概念时,海德格尔对存在与存在者所作的区分具有重大方法论启迪。

关 键 词:马克思  社会存在  社会生活  物质  意识  海德格尔  存在论区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