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船舶油污损害中的国家损失索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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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俊楠.论船舶油污损害中的国家损失索赔资格[J].法制与社会,20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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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俊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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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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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但又和民法中传统意义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许多差别,在损害事实、赔偿请求的提出、索赔主体——尤其是国家充当索赔主体时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的侵权赔偿制度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由此导致的法律适用混乱状况在我国这个尚未建立完备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本文指出在油污事故中,明晰国家在索赔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保护我国海洋环境资源以及健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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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油污 国家 自然资源 索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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